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现状基础与面临形势.......................................................... 5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成效......................................... 5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7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 9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 规划原则..................................................................... 12
第三节 规划依据..................................................................... 13
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16
第五节 规划目标与指标........................................................ 16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7
第一节 推进绿色低碳生产,降低产废强度..................... 17
第二节 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加快补齐短板..................... 20
第三节 强化全过程管理,健全监管体系......................... 22
第四节 加强合作机制建设,推动联保共治..................... 24
第四章 重点项目.............................................................................. 26
第一节 规划项目..................................................................... 26
第二节 资金筹措..................................................................... 26
第五章 保障措施.............................................................................. 27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27
第二节 强化责任落实............................................................. 27
第三节 强化监督考核............................................................. 28
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 28
前 言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2020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以下简称《固废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重庆市委、市政府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明确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提升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治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夯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体系,稳步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大足区按照市级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要求,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所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大足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要求,大足区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转运处置、过程管理等环节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进展,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十三五”期间,大足区按照产业禁投清单,严格管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在项目审批中严把环保关,坚决杜绝未经环评评审、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的项目落地建设。积极引导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进绿色发展,成功申报1个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成功创建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市级绿色工厂;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7家企业完成自愿清洁生产改造;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要求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任务。不断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推动企业实现产品绿色化、生产洁净化、能源低碳化,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2019年同比减少5.76%,产废强度较2019年下降5%。
2.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贮转运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大足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废旧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编制了《废弃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推动试点建设工作,建立了有效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渠道。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确定由重庆明珠鹏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作为大足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单位。制定《固体废物管理手册》,针对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从监管上进一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建设。
3.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日益加强。
“十三五”期间,大足区建立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精益化循环生产体系,大力建设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再生铅熔铸、废旧电子拆解等项目,区内电子拆解企业数量占全市三分之二,实现年收集处理废旧家电210万台/套、废旧钢材200万吨、报废汽车7.5万辆、废塑料7万吨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能力,实现铝、铜、废钢铁等废旧物品年交易量325.9万吨,属重庆市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区内现有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万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单位,2020年共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0.2万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3.86万吨。全区生活污泥转移联单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纳入生活污泥转移联单制度的企业共19家,产生的污泥全部通过一体化堆肥技术实现100%处置。
4.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逐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为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印发实施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结果,建立了问题清单销号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完成隐患整改。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区内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明确企业的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产生环节、利用处置去向、处置方式等关键内容,共计224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了年度申报登记,124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落实了台账记录。开展了尾矿库污染和生态风险摸底排查及尾矿库废渣污染整治工作。对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50余个,现场提交整改方案,立查立改,监管力度得到大幅度提升。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1.工业固体废物新增量仍然较大。
全区行业企业总体规模偏小、能级不高,科技研发投入强度与全市水平相比仍有差距,绿色示范性和自主创新性有待提升,部分企业存在资源消耗排放过高、清洁生产水平偏低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全区近年工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五金、汽摩、家居建材产业的引入,企业数量逐渐增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2019年增加约11.44万吨,产生强度较2019年增加约0.0153吨/万元。“十四五”期间,随着以页岩气为主导的绿色清洁产业发展及“世界锶都”、中国西部五金之都、全市重要的汽摩生产基地的打造升级,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及利用处置带来一定压力。到2025年,预计全区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5.88万吨(其中水基岩屑产生量17.40万吨),较2020年增加约10.89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将达到6.52万吨(其中油基岩屑产生量4.64万吨),较2020年增加约5.21万吨。“十四五”期间,统筹区域产业发展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成为面临的重大课题。
2.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短板仍待补齐。
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种类繁多,但自行利用处置占比低,仅占全区的11.72%。全区再生金属、汽车拆解、电子拆解等循环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脱节,未完全形成闭合循环模式;锶渣固体废物的资源化、高值化难度大,综合利用能力待提升。以炉渣、冶炼废渣和其他废物等为代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缺乏较为成熟的利用技术,利用深度不足。以表面处理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含铅废物为代表的工业危险废物年末贮存量较大,利用处置能力不足。
3.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能力仍待提升。
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将铝灰、含油金属屑等原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纳入危险废物名录,新增危废的鉴别工作亟待推进,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分类管理待同步优化调整。部分企业未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工业危险废物分类分区不明显,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存在地面防渗不当、无危险废物标识标签等问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主填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性不高,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管理台账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产废情况。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或应急演练开展不到位,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未有效落实。个别企业联单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4.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仍需健全。
目前,全区跨部门的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等部门在固废数据报送、管理申报及监督监察等方面的联合工作渠道不够畅通。大足区与其他区域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前期签订了《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联动合作协议》,但在固废方面的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联动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1.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提供重要契机。
随着新《固废法》的颁布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更加完善,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国务院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对强化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减废协同降碳作用意义重大。****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固体废物防治提出新要求、新部署。****中央、国务院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对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为全区布局跨区联防联治战略拓宽了路径。
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出台《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从源头产生、中端收贮转运、末端利用处置等环节明确了管理重点,为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印发《重庆市“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力度不断强化,为全区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主体工作明确了方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强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迎来重要机遇。
3.静脉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拓宽路径。
“十四五”期间,大足区将深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围绕园区再生金属、废弃电器电子、报废汽车三大主要静脉资源,强化再生钢、再生铅、报废汽车拆解等已有产业链条,补全静脉产业链报废汽车再制造、废弃电器电子综合利用等缺失环节,并向下游再生铜、再生铝、动力锂电池等精深加工环节延伸,强化页岩气开采产生的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提升油基岩屑、水基岩屑等固危废处理能力,为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拓宽了路径,极大地解决自有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有效防范化解大足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转变,努力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管控,助力大足区加快打造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静脉产业基地。加快推进全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深化大足区与四川省资阳市区域联动合作,有效防控工业固废环境与安全风险,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有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1.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
着力解决当前工业固体废物突出问题,加快探索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置无害化的新途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精准管控。
立足全区产业结构、区位特征和发展阶段,识别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切实需求,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工作措施,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3.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业强区发展战略总体框架下,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相融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发挥协同增效作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4.坚持全过程管理,放管结合。
充分发挥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效用,建立从源头到利用处置监督全过程管理的机制。坚持政府引导管理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压实各生产主体责任。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标准规范。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
(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
(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
(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
3.相关文件和规划。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
(7)《****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8)《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
(9)《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10)《关于推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60号);
(11)《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函〉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5月);
(12)《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
(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21〕6号);
(14)《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2〕17号);
(15)《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规〔2021〕3号);
(16)《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建设布局规划(2021—2025年)》;
(17)《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渝环〔2018〕247号);
(18)《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环〔2020〕106号);
(19)《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环〔2020〕26号);
(20)《重庆市大足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大足府办发〔2022〕56号);
(21)《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2)《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23)《重庆市大足区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4)《****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特色产业高地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22〕3号);
(25)《重庆市大足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26)《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静脉产业发展规划》;
(27)《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大足区全域,面积1436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到2025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中有降,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区域协作、共建共享的机制初步形成,工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环境友好、安全可靠、工艺先进、具有全区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十四五”时期,大足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目标如下:
表2—1 大足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属性 |
1 | 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0.0390 | ≤0.0390 | 预期性 |
2 | 利用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6.42 | ≥96.42 | 预期性 |
3 |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94.21 | ≥94.21 | 约束性 | |
4 | 监管体系 | 重点监管单位台账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第一节 推进绿色低碳生产,降低产废强度
严格落实产业环境准入要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逐步构建全区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中有降。
1.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及市级要求的产业准入相关标准和名录规定等有关政策,坚决遏止“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进一步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细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以大足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为依托,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制度,落实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形成绿色发展硬性约束。贯彻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标准要求,逐步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建立排污许可证审批人员与固体废物管理人员的联合审核机制,对不符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的产废单位,依法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2.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五金、汽摩、智能、静脉、锶盐、文创以及大健康、现代商贸物流等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优化布局“6+2”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体系,在大足工业园区、大足高新区、双桥经开区、大足石刻文创园等布局特色产业集群,延伸发展汽摩、智能、静脉和锶盐四大产业,构建享誉全国的特色产业集聚地。聚焦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加速推动再生资源、节能环保产业企业培育和重点企业引进,着力引进贵重金属提炼、精深加工、再制造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生态链,力争建成重庆市级环保装备重点关键产业园,构建重庆静脉产业高地、全国一流静脉产业集群。
3.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行业清洁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加大对先进清洁生产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强度。逐步推动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十四五”期间引导27家企业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深入推动绿色制造设备引进、技术创新及规模化应用,以打造、申报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为目标,推动企业绿色改造。到2025年,创建1家市级绿色示范园区、6家市级绿色工厂、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
4.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压实生产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新建矿山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在投产前建成绿色矿山,已建矿山应当加快升级改造,大中型矿山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建成绿色矿山,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等为重点,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到2025年,全部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第二节 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加快补齐短板
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力发展静脉产业,大力发展锶盐环保产业,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1.打造金属资源再生产业链。
以新能源汽车拆解、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以及再生钢、铝、铅深加工等为重点,推动重庆足航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提档升级,加快重庆市双渝报废汽车拆解利用有限公司(再生资源)报废汽车拆解、重庆顺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铝灰综合利用、重庆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加速推动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深度利用。探索引进江西环锂、广东邦普、格林美等企业,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
2.构建新能源电池回收产业体系。
依托大足区现有铅蓄电池生产及回收产业基础,积极引导艾诺斯(重庆)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重庆科博蓄电池有限公司等存量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再生铅生产企业深度合作,发展、布局铅蓄电池回收产业。瞄准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聚焦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领域,加大锂电池回收企业政策支持,加速推进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发展废旧锂电池拆解处理产业链,完善二手锂电池翻新和报废锂电池隔膜、外壳、铝箔、正极材料等资源回收产业链。
3.大力发展锶盐节能环保产业。
以锶渣资源综合利用高技术化为重点,推动形成锶渣回收、二次渣开发生态胶凝材料、二次渣改性开发水处理吸附剂等锶渣固废资源化利用产业。瞄准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依托重庆元和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众鑫汽车、江淮动力车等企业,建设钛酸锶光催化薄膜、锶铁氧体基磁性光催化剂材料等锶材料环保产业。
4.促进再利用技术创新。
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科技研发投入,以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重庆足航钢铁有限公司等产废量较大的企业为试点单位,聚焦其他废物、炉渣、冶炼废渣等资源化利用不成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深入研发高质量再生资源技术和产品。引进国内外先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备,鼓励自主创新,探索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技术,以重庆智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足航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试点单位,鼓励创建以表面处理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等工业危险废物为主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示范性工程项目,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强化工业危险废物利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5.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和扩建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实现工业危险废物就地、就近处置。以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重庆智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金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试点单位,以其他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废酸等工业危险废物为主,鼓励年产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扩建或技术改造,着力提高其他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废酸等产废量大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技术和设施,探索建设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处置设施。
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升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对危险废物的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日常排查,消除潜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1.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建设。
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建设具备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污染环境防治措施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并设立相应的标志标识。加强铝灰、含油金属屑等新增危废的鉴别工作,组织新增危废的管理培训会,落实好新增危废的源头分类工作。
2.提升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的信息化管理,按照市级要求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将工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真实情况及时上报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台账管理,确保到2025年重点监管单位台账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台账管理,督促落实台账记录。按照市级要求鼓励工业危险废物年产废量10吨以上的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精细化电子联单运行要求,逐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信息化的应用。
3.推进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按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评估要求,制定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做好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的应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到2025年,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覆盖率100%。
4.提高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严格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安全问责制,督促企业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处理危险废物应急贮存设施,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演练总结,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定期评估制度,强化典型案例分析和处置后评估,及时总结事件防范及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加强考核和工作指导。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环境应急综合应对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鼓励企业设立危险废物管理首席专家或聘请专业管理团队实施工业危险废物管理。
加强跨部门联防联控,合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合作协议》,与四川省资阳市开展跨区域的共建共治区域合作,加强两地联防联控。
1.加强跨部门联防联控。
以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为中心,推进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监管单位逐步建立数据报送、管理申报及监督路径等方面的合作渠道,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效率。以废酸、铝灰等工业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2.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
推动大足区与四川省资阳市探索建设跨区域共建共治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联动、联合防治、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制度,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体制。建立两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在两地轮流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年度重点合作事项,评估合作成效,解决两地在工业固体废物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人员交流。
3.加强大足区和资阳市两地司法联动。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执法,以冶炼废渣、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为重点,持续打击工业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协同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工业固体废物就近应急处置。按照辖区产废和处置能力类别与资阳市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环境监管机制,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
根据大足区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策划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循环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4大类合计15项重点项目(见附件2),总投资估算约1843400万元。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模式,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及是否具有公共属性等原则,积极筹措大足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并建立完善的资金投入机制。对于受益主体明确的项目,项目经费应以受益主体为主,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减轻政府的负担。对于能通过收费形式收回成本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采用PPP等形式筹措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对于不能通过收费形式直接收回投资的项目,应以财政拨款、地方自筹、申请上级政府拨款、银行贷款为主。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区委、区政府统筹,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统筹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各项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项任务的实施主体,加强互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通报、交流信息,努力构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快构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
抓好规划目标、指标、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进度要求,将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各园区、各镇街。对规划实施进展缓慢、重点任务滞后或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跟踪问责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固废污染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业固废污染末端防治的务实行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过程的监督。
明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专项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等落实进展情况。建立危险废物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环保举报热线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努力营造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媒体监督的良好氛围。
鼓励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循环利用的工业园区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示范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