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3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9年度稳岗返还资金拟申请第五批市直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3381266、3320788、3220743
附件: 申报2019年度企业稳岗位返还资金公示表(第五批)
申报2019年度企业稳岗位返还资金公示表(第五批公示).xlsx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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