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根据省关于单位划型流程及要求,我们对省下发共享数据以外的市直参保单位进行了划型(在省里缴纳养老保险仅在我市市直参保工伤或失业保险的省属企业以省里的划型结论为准,本次不再进行公示),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市直参保单位名单(第三批)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0年3 月17日至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详见附件2,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taasbcbgs@ta.shandong.cn)
咨询电话:0538-6988826 监督与举报:0538-6988820
附件:1、泰安市市直参保单位减免社会保险费名单(第三批).pdf
2、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doc
3、泰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doc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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