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租住枣庄市人才公寓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枣庄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枣组通字〔2020〕8号)规定要求,现已对3月份申请租住枣庄市人才公寓且符合租金优惠政策的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政策规定,现将申请租住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0年3月19日—3月25日
监督电话:0632—8686809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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