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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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行政部门: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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