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申报工作公告
一、返还标准
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上年末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区(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二、申请条件
(一)须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2019年度未裁员,或2019年度裁员率(企业2019年度裁员人数÷年末职工人数×100%)低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低于20%。
(二)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2018年和2019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
2.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内。
三、享受频次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按一种稳岗返还政策享受。已经享受一般性稳岗返还,又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实行补差。
四、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集中申报办理。
五、申报方式
为减少非必须现场业务办理和人员聚集,申报2019年度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以“网上办”为主、“预约办”为辅,通过使用信息系统、电子邮箱、微信等途径拓展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传递方式,着力打造线上服务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的服务新模式。各区(市)要采用大数据比对、“政策找企业”、不见面申领等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帮助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申报稳岗返还。
申报工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wgbt.moh.gov.cn/wg/index.action),根据申报要求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和上传附件扫描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报告),提交申请。区(市)经办机构审核后通过系统上报市级经办机构。
(二)电子邮箱受理
企业通过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后,同时将部分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部分申报材料包括:
1.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
3.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表;
待疫情结束后,企业再提交上述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归档。
六、审核拨付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返还企业分批次由各级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七、申请注意事项
(一)企业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申请稳岗返还资金。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不得进行稳岗返还。
(二)以独立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并按照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稳岗返还。
(三)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四)对不符合条件而申请了稳岗返还的企业,追缴所申请的资金,并依据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由人社部门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同时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由人社部门处所申请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
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县市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市本级 | 3220743 3320788 3381266 | zaozhuangshiyeke@163.com |
滕州市 | 5512476 | jybsyk@163.com |
薛城区 | 4471076 | xcshiyeke@163.com |
山亭区 | 8823225 | stsyk@126.com, |
市中区 | 8076988 | szqsybx5820@163.com |
峄城区 | 8056705 | ycsy8056705@163.com |
台儿庄区 | 6639960 | qhjlyy@163.com |
附件2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及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固话及手机号均提供)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上年末职工人数 | 上年度裁员人数 | |||
裁员率(%) | 申请返还金额 (万元) | |||
经营 困难 情况 | 资产负债率 净利润情况 | |||
营业收入 下降情况 | ||||
停产半停产 职工待岗情况 | ||||
返还 资金 用途 | 项 目 | 人 数 | 金 额 | |
职工生活补助 | ||||
缴纳社会保险费 | ||||
转岗培训 | ||||
技能提升培训 | ||||
单 位 承 诺 | 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申请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未能履行承诺退还稳岗资金。 负责人(法人):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税务部 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经办机 构意见 | 补贴金额 万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人社部 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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