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3-475895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
邮政编码:402260
一、拟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双福中试基地能力提升项目(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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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区 |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 |
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江津双福,占地1400m2,建筑面积1320m2,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目前建成一阶段,新增设备设施约21台(套),完善精锻生产线,新增磷皂化工序;新建1条合金成形试制线(含锻压成形工序和酸洗工序);新建2条工艺材料试制线,分别为喷管试制线和陶瓷纤维纸热处理试制线;新建1条喷漆试制线;新建1条包装箱打磨试制线。项目实际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
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报废品、废磨料、喷砂粉尘渣、废ZrO2粉沫、打磨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盐酸槽沉渣、脱脂槽渣、磷化废渣、皂化废渣、碱洗废渣、酸洗废渣、废包装物、废漆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乙酸乙酯废液、NaF(溶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因此,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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