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备案〔2020〕3号
北方民族大学:
根据原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的通知》(宁价费发〔2014〕17号)和原自治区物价局印发的《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9号)的规定,你校申请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符合备案条件,已在我委备案,自备案之日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你校要按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学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和学生监督。
附件:备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备案表
申请单位:北方民族大学 |
受理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价格调控处 |
备案项目: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
受理人:张强 |
受理时间:2020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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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标准: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0元。 |
受理意见: 你校申请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符合原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的通知》(宁价费发〔2014〕17号)和原自治区物价局印发的《收费标准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9号)的规定,已在我委备案。 |
经营范围:高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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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覃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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