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196

12

2020-03


市政府:

2019年,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着力提高全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现将我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

1.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法治建设。4月15日,区政府区长卢红主持召开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陈敏尔书记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7月17日,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全区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聚合力量。

2. 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了《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5项工作任务。全区遵照《武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2016—2020年)》(武隆委发〔2016〕23号)要求,落实2019年51项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3. 专题安排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制定了《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方案》。8月19日,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及时布置落实创建工作。

4. 及时向区委汇报法治政府工作。区委及时研究法治政府有关议题,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区政府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事项8次,区领导作出批示1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2次。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了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区委依法治区办于3月专题督察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进情况;7月、12月,分别开展了半年督察和年度督察,并将督察情况计分考核。

(二)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全区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为69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区级行政审批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大窗口审批授权,确保审批事项窗口接件受理率达到100%,审核(查)率达到80%,直接审批率达到65%以上。相关中介办理审批前置时限整体压缩40%。开通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工商登记业务全部入网,将注册登记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实现当日办结率达到90%以上,3日办结率达到100%,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并全面推广。

2. 大力推行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的要求。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确需村(社区)提供的12项证明事项予以保留并整合规范为10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35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三)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区级部门法治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87人参加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培训,严格遵循《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实现应审必审。2019年审核送审文件62件,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42件,法律意见书6件,工作意见书4件,工作函5件,纠错率为80%,市上纠错率由2018年的20%降到0。向市司法局报备18件规范性文件,向区人大监察法制委报备25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已废止13件。审查政府合同106份。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则》,重大事项经会议集体研究。区政府聘请9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全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加强市场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81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

2.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制度,迎接了国家和市环保督察。贯彻国家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3.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或调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机制。

4.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见效,对32个行政职能单位、27个乡镇(街道)承担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进行集中清理与动态调整,形成了“两单一表一图”向社会公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20余人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199条。

5.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保障。全区保留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526名,换发证121名,因执法证过期、退休、转岗、没有具体从事执法工作以及其他没有在职在岗等人员注销资格545名。全区执法人员中,负责法制审核51人,配备执法记录仪及移动执法设备箱等535台。7月23日至26日,全区51个部门及乡镇(街道)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区委党校参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集中培训,并通过考试。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推行行政复议管理信息化,着力提高行政复议水平。2019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审查办理34件,办结33件;区级部门办理10件,办结10件。主要集中在林权争议,公安、环保的行政处罚复议等。

(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2019年,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05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34件,占32.4%;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58件,占55.2%;暂时不能解决或权限不在区级范围内,需要向代表说明情况的13件,占12.4%。办理结果,代表满意103件,占98%;基本满意的2件,占2%。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182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158件,并案后交办133件,交办提案全部办结,办复率100%,委员满意率达98.7%。2019年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5件。

(八)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2019年全区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9件,其中区政府一审行政应诉14件(单独应诉案件8件、共同应诉6件,另有二审行政应诉案件6件,再审行政应诉案件3件)。指导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应诉40件(共同应诉6件)。2019年全区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集中在土地、林权争议和人社劳动保障领域。开庭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54%。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履行《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常务会、办公会学法制度。坚持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完善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2019年,全区开展干部法治教育79场次1万余人次。10208名行政事业干部职工报名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春秋两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共85人,合格率100%。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并申报了《2019年普法职责目录及普法计划申报表》,56个普法责任单位安排263个科室开展748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7个乡镇(街道)安排417个办室和单位开展1130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区普法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各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普法目录,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实施。

(十一)统筹推进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提交党委、党组(党工委)会或办公会研究审议。我区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评价。年终将约谈、通报、未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实施5分制倒扣分,纳入政绩考核。

(十二)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职责。

1.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0月,我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专项督察,对照市人大调研和评议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梳理的问题清单48个具体问题,已悉数整改结束。自己督察出的6个问题,也全面整改结束。

2. 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46个,其中设立重大矛盾调解中心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0个,专业调解室5个;全区人民调解员1039名,专职调解员67名。2019年,调解矛盾纠纷4651件;驻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案件65件,调解成功65 件;驻旅游执法支队调解室调解案件51件,调解成功51件。

3. 推进民事诉讼领域相关配套改革。开展“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驻法院调解室受理调解民商事案件345件,调解成功128件;驻信访办调解室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13件;驻派出所调解室调解案件397件,调解成功354件。

4. 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开展农民法治教育244场次18万余人次,乡村振兴专题法治宣传95场次,大力宣传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规定、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和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办法等。

5.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力实施法治扶贫,市委政法委法治扶贫现场会在武隆召开。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和乡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建设行动,积极推进法治进乡村、法治进院坝、法治进农户建设,开创了武隆法治扶贫模式,全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占总数的23%。在全国第五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交流会上,武隆荣获“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区”的荣誉称号。

6.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31个公共法律服务室达到了标准化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栽决程序和救济途径。组织律师服务创新发展,开展进企业活动8场次。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和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完成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清理工作,完善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推进了劳动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

7. 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力度。将公民和社会组织守法记录纳入社会诚信建设体系,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8. 加强平安稳定建设。2019年,全区治安案件和八类刑事案件同比双下降,分别同比下降25.97%、38.46%;信访总量和集访同比双下降(其中,总量2640件次、3367人次,同比下降30%、43%;集访37件次、378人次,同比下降62%、71%);发生市上考核控制指标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1.7%、死亡人数下降46.2%;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70%;法院新收案件四年来首次下降,同比下降12.21%。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营商环境还有待持续优化。一些企业对办证时限过长、附加条件过多意见较大,主要是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的时间较长。

(二)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重大决策不够。按要求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向公众征求意见,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

(三)严格执法有差距。有的单位执法检查不及时,发现问题大事化小,等到问题突出后才申请政府集中整治。有的单位该自己开展执法则借口牵涉其他部门,拖而不办。由于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高,执法检查留下法律风险。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委书记黄宗华先后主持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传达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组织开展了全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卢红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并多次审议相关议题;9月11日,在区委党校以“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武隆”为题,为全区“一把手”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生动形象的法治课。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党政负责人都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督促各级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全面完成《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中部署的任务,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四)制定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大力推进工作创新,探索创新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做实村居“公序良俗”建设工作和“三治”融合建设行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结推广已探索初创的“法治扶贫”工作模式,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特此报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联系人:殷加强;联系电话:13908257027)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印发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

客服热线

400-008-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