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4758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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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
邮政编码:402260
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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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焚烧炉烟气脱硝及除尘技改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A区 |
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对3#焚烧炉(现海龙1#炉)烟气治理新增SNCR脱硝工艺、改造除尘系统、调整活性炭喷射装置位置、建设150m沼气支管接入现有的5km沼气干管,处理后烟气经现有120m高排气筒排放 |
固体废物:项目脱硫石膏、飞灰1等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外售或综合利用;飞灰2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玖龙纸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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