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委办发〔2020〕8号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系列实施细则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有关部门承担。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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