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3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有关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光盘)于 2020 年4月27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日
(联系人:王树基,电话:2882669邮箱:jnk28089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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