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陕政办发〔2018〕50号),《榆林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榆政办发〔2018〕81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监管执法等措施,到2020年底,基本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及油改气车辆。现将我市2020年老旧燃气车(油改气车辆)提前淘汰信息予以公示。
车主可登录榆林市环保局(http://hb.yl.gov.cn/)网站进行查询。
附:榆林市2020年老旧燃气车(油改气车辆)淘汰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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