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3〕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彭水县合川区两地“2•2”较大事故的通报》(渝安办〔2013〕1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范死守,控制事故,确保春运、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5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
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就近期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超前预判,细化应对措施,做实预案,严加防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超前防范,切实做好春节、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第一季度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又正值春节和全国“两会”,交通运输流量大,群众集会、庆祝、烟花爆竹燃放等活动增多。同时,受雨雪冰冻、雾霾天气影响,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增加。另外,春节和全国“两会”后,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放假停产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事故可能会有所反弹,安全监管监察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吉林、贵州、黑龙江等地已相继发生4起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预测未来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集中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继续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联合督查检查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重点省(区、市)部署和落实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运输线路、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高层建筑和商场、影剧院、娱乐场所及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活动审批,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火灾、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并安全燃放。
四、抓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加强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煤矿的监管监察,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大力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广泛开展宣讲和警示教育,强化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继续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其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要求,扎实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要认真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放假、停产检修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并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前的安全监管监察,严防事故发生。
五、强化应急值守和网络舆情监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要针对矿山整顿关闭、瞒报迟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等可能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反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影响安全生产或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并采取措施,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科学、有效地引导安全生产网络舆论,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编辑: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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