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 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5G应用、数据治理、平台经济、线上业态等领域的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在重庆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时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上无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开发能力、项目建设运营能力,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除央企分公司和市级部门直属单位可直接报送外,其他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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