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科发〔2020〕32号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0-2022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
申报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大足科发﹝2019﹞35号)《重庆市大足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大足科发﹝2020﹞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工作,加强科学技术需求与派遣的耦合,结合前期我局在区镇街、工业园区等平台收集的科技需求申报情况,我局拟征集2020-2020年的区级科技特员。现将区级科技特员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科学技术需求
刀具材料及热处理工艺、电气工程、三维制图、农林种植技术、李子种植技术、佛手种植技术、黄精种植技术、柠檬种植技术及土壤治理、中草药品种选择和产品加工、芳香植物种植及产品开发、大规模种植高粱技术及病虫害防治、蜜蜂养殖、黑山羊养殖、观赏鱼养殖、养殖尾水环保处理技术、粮油生产及加工、乡村旅游运营指导、乡村振兴与发展的规划和设计等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区内外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科技人员,退休技术人员、农村农技人员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科技型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可选派为法人科技特派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工、农业企业负责人可报名申报创业型科技特派员。
(二)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具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农户致富的愿望,自愿到基层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长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每年到所驻项目点时间不少于30天。
(三)法人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单位名义自愿从事基层科技服务与创业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发展、信息服务及全产业链增值服务等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的科研开发力量、实施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的人才队伍,应有不少于3名注册自然人科技特派员。
三、工作内容
按照实际需求派驻到镇街、村社、园区、企业和其他各类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科技特派员经选派确定后,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科技特派员、区科技局共同签订协议,明晰权利与义务。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限原则上为两年,根据供需双方约定可延长派驻期限。 &ep; &ep; &ep; &ep; &ep; &ep;
四、报名工作
(一)表格填报
科技人员填写《大足区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表》(附件)及相关材料,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鼓励各特派员需求单位先行与科技特派员对接,对于双方有互选意向、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并在此次填报中反映的,将优先予以安排。
(二)时间要求
即日起开始申报,纸质件一式三份,8月20日前报送至大足区科技局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1379666789@qq.com。
联系人:贺川江,43766268,1310231768。
附件:大足区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表
&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2020年8月4日
附件
大足区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表
单位(盖章):
姓 &ep;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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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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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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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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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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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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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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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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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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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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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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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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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业园区、乡镇(村社、企业、合作社)产业内容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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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ep; &ep; &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ep;2020年8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
32号 关于2020-2022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通知(红).doc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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