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体系的建立,旨在优化行政服务流程和办事程序,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提高服务和管理质效,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集约化的政务服务。
据了解,“标准体系”围绕重庆高新区三级政务服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标准制定,是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管理、监督检查等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文共计58项标准,包含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三个子体系。
目前,重庆高新区完成对“标准体系”的制定,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将镇、村两级纳入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体系,推动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区级部门与镇、村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把“不见面审批”从“能办”向“快办”“好办”推进。
此外,还将形成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镇街公共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广覆盖的为民服务体系,实现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一段路、少进一次门的“零距离”政务服务便民化目标。
接下来,重庆高新区将标准融入细化到大厅布局、窗口设置、流程公示、业务受理、跟踪服务等方面,通过全面推行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
■延伸阅读
“三级标准体系”特色是什么?
1.
一是学习上海《“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编制《电子档案规定》纳入标准体系;
二是引用了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管理指南》为大厅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2.
一是全市率先将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标准体系;
二是在重庆市地方标准《“渝快办”工作规范》要求的十四项服务制度基础上添加“首席代表制”;
三是全市首次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标准体系统一管理;
四是全市率先参照重庆市疫情防控地方标准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并纳入标准体系。
3.
编制《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规范(送审稿)》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镇街、村社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规范,包括选址要求、空间布局、公共区域配置、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岗位配置、政务公开等7个方面,全市率先明确并将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可受理事项纳入标准体系统一管理,有效推进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和制度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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