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准确体现法律修订的目的,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作用,为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符合法律要求和自身特点的章程提供参照和遵循,现发布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农业农村部
2018年12月17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客服热线
400-008-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