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就共享单车押金出台新规 业内人士称将引发退押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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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特约撰稿 周信 本报记者 童海华 北京报道

“对于那些挪用押金且资金见底的企业,6个月内如果不能把押金还到押金专户上,将是灭顶之灾,一但爆雷,或将引发用户抢退押金风潮,这些企业就会加速倒闭。”一名共享行业资深分析人士表示,因为是鼓励不收押金,所以这个管理办法发布后视觉效果很强,消费者都比较关注,就要看舆论导向如何。

近日,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6部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交运规〔2019〕5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5章27条。针对用户资金收取,《办法》提出,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为用户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同时,为减少个人资金损失,对用户的押金和预付资金收取规定了限额。

其中,第26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发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户资金,应当在2019年11月30日前按照本办法存管。”

对此,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纪雪洪认为,《办法》既切实维护了用户的利益,同时又能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约束企业规范经营,维护社会稳定。《办法》颁发后,也会加速一些不正规经营的共享出行公司淘汰出局。

GoFun出行CEO谭奕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办法》有利于行业的公平竞争,也不是一刀切的原则,对共享汽车的行业发展以及正规运营的共享汽车企业来说是好事。”

鼓励不收押金 已挪用押金企业需6个月内专户存管

近年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俗称“共享汽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在我国兴起并快速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出行服务,改善了乘客出行体验,在促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运营企业责任意识不强、用户资金管理要求未能落实等问题,用户资金安全风险凸显,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

2017年,因其投资公司资金链断裂挪用用户押金,注册用户15万人,收取了超过3000万元押金的町町单车破产,创始人丁伟在看守所待了4个月,剩余1万多名用户的押金无法退还。随后,涉及数亿元押金的酷骑单车倒闭无法退还押金。2018年12月,ofo位于北京中关村的总部排起近百米的退押金用户队伍。中消协调查显示,目前已经有34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

分时租赁汽车方面,2017年10月,EZZY停止运营,2018年9月起,途歌多地分公司撤退关停,随后陆续被曝出退押金难。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途歌在全国现有的注册用户数量已达300万人,按照每人1500元押金计算,途歌收取的押金总数高达45亿元。今年2月,大道用车也被曝出青岛分公司人去楼空,共享汽车领域最早与芝麻信用合作实现免押金的盼达用车也于近日被用户发帖称退押金困难。

“共享经济、共享汽车已进入寒冬是不争的事实。”上述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经济下行,资本市场对共享经济、共享汽车领域持谨慎态度,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汽车已经不再是资本追逐的市场,因为难以盈利,在融不到资金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就会出现运营困难并挪用用户押金。

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强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近日,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办法》。

《办法》共5章27条,对用户资金收取、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管,以及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对用户资金收取,《办法》提出,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为用户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

《办法》规定,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分别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10%。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个人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3万元。

运营企业应当建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存管银行应当根据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比例规定为运营企业办理相应资金的转出。

《办法》明确了属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用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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