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薪100万元要缴多少个税呢?哇塞!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项目归属于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从税率表来看,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个人适用45%这一档税率,而45%这一档税率属于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指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最后一个计税依据所适用的税率。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在累进税制情况下,平均税率随边际税率的提高而提高,但平均税率低于边际税率。
而且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超额累进税率是对超过某档次的所得按按高一级税率计算征税,而低于的仍按较低档次是税率征税,也就是把同一应纳税所得额划分为相应等级,分别适用各等级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等级税额之和才是应纳税额。
假设某人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为1000000*45%-181920=268080元,实际税负为26.8%,而非就是按45%税率直接计算出来的45万元税额。
此外,上述所说的计税依据是“年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工资、薪金收入。从2109年开始,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年薪100万元,根本还达不到适用45%的税率。
此外,目前国际上个人所得税(中央和地方)边际税率比我国低的国家有,但高的也有。如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35个成员国中,个税最高税率高于或与我国水平持平的就有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德国、日本、荷兰等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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