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晶晨股份:营收利润增长快,客户及供应商较集中,小米曾突击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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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

原标题:解码晶晨股份:营收利润增长快,客户及供应商较集中,小米曾突击入股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作为第一家被受理科创板申报的企业,又是首批申报企业中唯一的上海企业,晶晨股份近日来“吸睛”无数。

这家双料“第一”的沪企质地究竟如何?IPO日报这就为大家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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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突击入股锁定期存疑

IPO日报发现,晶晨股份存在突击入股的情况以及对赌协议的嫌疑。

天眼查显示,晶晨股份曾在2015年和2017年进行过两轮融资。

申报稿显示,2015年10月,晶晨有限(晶晨股份前身)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引入TCL王牌和创维投资,其中TCL王牌以等值2921.40万美元的人民币认缴注册资本164.84万美元,创维投资以等值525.196万美元的人民币认缴注册资本29.62万美元。

2017年1月13日,晶晨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晶晨控股 (晶晨股份控股股东) 将其持有的晶晨有限5.95%股权、2.53%股权分别转让给Jim Paochun CHIU和上海晶祥,转让价款分别为1400万美元和149.86万美元;另外,晶晨股份还引进了一批新的投资者,其分别是 : 宁波创晨、国华红马、红马未来、天安华登、上海晶纵、嘉兴珐码、上海晶兮、凯澄投资、上海晶毓、陈大同 。

晶晨股份在引进TCL王牌、创维投资、天安华登、FNOF、嘉兴珐码等5家投资人时,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等投资人特殊权利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晨股份分别与TCL王牌、创维投资、天安华登、FNOF、嘉兴珐码签署了终止上述特殊权利安排的补充协议。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8月,晶晨股份与TCL、创维投资补充约定如下内容:

若晶晨股份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1)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后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

(2)发行人主动撤回申报稿(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合理补充、修改或更新申请材料的情况除外);

(3) 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批文有效期内完成上市(监管部门同意延长批文有效期的除外),则TCL与创维投资的上述特殊股东权利自该等事实发生之日起恢复效力 ; 若发行人自该补充协议签署之日(2018年8月22日)起1年内未能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或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则TCL与创维投资的上述特殊股东权利自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后第12个月届满之日起恢复效力。

另外, 2018年11月2日,晶晨控股与小米集团子公司People Better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晶晨股份3.51%转让给People Better,每股价格为1.93美元。2018年12月17日,国华红马将晶晨股份3.43%的股权转让给华胥产投,每股价格为16.75元。

需要指出的是,晶晨股份的申报稿于3月22日被受理,也就是说,People Better、华胥产投隶属于突击入股的股东。与此同时,People Better、华胥产投均在申报稿中承诺自己持有晶晨股份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

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明确表示,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主要考察申报前一年新增的股东,全面核查发行人新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以及利益输送 。锁定期认定方面,科创板认定的是在申报前6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进入的,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年。在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应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锁定。

既然晶晨控股的锁定期为36个月,People Better 在入股不到6个月的情况下,仅设置了12个月的锁定期是否符合科创板的相关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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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less模式: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双高

据了解,晶晨股份主营业务为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芯片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机顶盒、智能电视和AI音视频系统终端等科技前沿领域。

据第三方数据,在OTT机顶盒芯片零售市场,2018年晶晨股份市场份额位列国内第一,在该细分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另外,报告期内,在AI音视频系统终端芯片方面,晶晨股份设计的相关芯片方案已被百度、小米、若琪、Google、Amazon、JBL、Harman Kardon等企业采用,如小米小爱音箱、百度小度音箱和Google Home Hub。

申报稿显示,晶晨股份2016年-201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14953.32万元、169048.76万元、236905.94万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43.56%,净利润分别为 7301.65万元、7791.53万元、28233.95万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96.64%。

需要指出的是,晶晨股份之所以能实现如此大的业绩突破主要得益于公司的前五大客户。

申报稿显示,2016年-2018年,晶晨股份对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3102.33万元、100841.01万元、150078.79万元 ,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 72.29%、59.65%、63.35% ,每年晶晨股份前五大客户贡献的业绩均超过了五成。

与此同时,晶晨股份的经营模式采用的是Fabless模式,即无晶圆生产线集成电路设计模式,晶晨股份只进行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而晶圆的制造、芯片的封装和测试均委托专业的晶圆制造公司。

申报稿显示, 2016年-2018年,晶晨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85060.84万元、107401.61万元、183641.28万元,占当期采购产品金额比例的100%、99.98%、99.42%。

此外,IPO日报发现,在晶晨股份的供应商名单中,其晶圆代工商仅有台积电1家,换言之,晶晨股份所有的晶圆制造均由台积电完成。

据了解,台积电是全球最大的晶圆代工厂商,成立于1987年,总部与主要工厂位于中国台湾新竹科学园区,在台湾和纽约交易所上市。与此同时,台积电2018年全球产生的销售额为34.21亿美元,占全球产生的销售额的59%,远超此次同样申报科创板上市的和舰芯片。

记者 邓皓天

编辑 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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