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税来了,万亿财政缺口是否会“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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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

原标题:增值税减税来了,万亿财政缺口是否会“转嫁”?

■ 文 | 张洪平

4月1日起,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减税新政正式落地,预计减税规模将超万亿元。

虽然减税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是我不由得担心:中央的“好经”是否会被部分地方政府“念歪”?最后落得“明减暗增”的结果?要知道,地方政府的财政胃口很大,这几年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财政开支,而未来随着城市化减速和人口老龄化,土地财政收入必然回落,在开销越来越大收入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真能不打折扣地落实减税吗?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此次减税有四项主要内容: 降低税率、扩大抵扣、留抵退税、加计抵减。 一般认为,制造业不仅税率下降3%,是降幅最大的行业之一,而且期末留抵税额占比最高,是最大受益对象。另一方面,老百姓也可能从中受益,比如汽油柴油价格、电价、天然气价格、汽车和手机等工业品售价都有下降空间。

减税降费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实力,对冲国内经济“L型”探底,抵御国际潜在经济衰退具有重要意义。 尤其对难以直接向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而言,要消化前些年积累的从其他“通道”借贷的高息债务,降低杠杆率,最好的办法就是增强企业自身“造血”能力,逐步降低对融资的依赖,重回正常发展道路。

不过,虽然中央为企业减负的决心很大,政策出台果断且有力,但我比较担心地方政府在“以支定收”的传统思路下,“念歪”了减税这本“好经”。

由于历史上中国政治体制的早熟,政府相较于民间很早就处于压倒性的强势地位,政府的权力缺少来自中间阶层的监督与制约。

所以中国历代王朝发自内部的改革几乎总是被既得利益集团阻碍和推翻,这和“枣核型”的社会结构不无关系。权贵集团把持大量资源、大量底层民众贫苦,缺少中间阶层。所以当改革派与保守派斗争的时候,总是发现没有那种既希望改革又拥有资源的盟友,往往是孤军奋战,改革大多失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虽然中央定下了减税降费的大方针,但在鞭长莫及的地方,民间企业是否有能力抵御来自地方政府的苛捐杂税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的影响力有多大。增值税制度自1979年引进,到目前已成为第一大税种。2018年全国增值税收入6.15万亿元,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18.34万亿元的33.5%,如果除去土地出让收入6.51万亿元,则增值税占比高达52.0%。

在分税制模式下,地方财政的来源有三大类:本级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来自中央的转移支付。按照央地3:1的增值税分配比例,如果增值税最终减税1万亿,地方税收合计少收2500万,中央少收7500万,如果不以更高的赤字率弥补的话,意味着中央转移支付能力下降。比如7500万约占2018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7.03万亿的10.7%,即便中央消化一部分,并区别对待富裕省份和困难省份,西北、西南地区的转移支付仍有可能减少5%以上,富裕省份减少的比例将超过10%。

钱虽然少了,但要做的事可一样都不能少,地方政府如果不能提高行政效率,本就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将面临更大压力。国税地税合并后,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征税的可能性不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办法。

穷则思变,地方政府会不会巧立名目加强各种行政收费和罚款,来个“堤内损失堤外补”? 应该说,在司法独立性有待完善、上访渠道有待疏通的情况下,很难完全防范地方政府的“乱作为”。“吃拿卡要”现象可能更加严重,涌现出更多“亚布力”这样的投资陷阱。

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地方政府的“官本位”思想,政府以社会的“管理者”自居,那么视企业为自己羽翼下的资产,抱持予取予求的态度也就容易理解了。

是否有解决办法呢?我认为是有的,但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解决制度的问题,必须从改革制度本身开始。具体来说有两条:

1.取消禁锢企业流动的制度,鼓励“用脚投票”。 企业迁移本身已经需要花费很多成本,那么制度上、程序上就应该尽可能降低企业额外的成本。通过减少企业流动的成本,让地方政府不仅要花精力招商,更要花心思服务好企业,让企业愿意长久地留下来。以“用脚投票”倒逼地方政府转变工作思路,变“管理”为“服务”,否则无法面对来自其他地区的竞争。

2.加强司法独立性,降低维权成本。 再好的政策也需要人来落实,人没有不犯错的,好的政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因此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设计一套好的反馈机制,使得错误能够尽快地、低成本地被纠正,并不断完善原有体系。政府的行为需要监督与制衡,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政府之外有一股独立的力量。司法体系是现阶段最好的选择,但要使得这一体系能更有效地运转,还需要加强司法独立性,降低修正错误的成本。

与此同时,还必须提高行政效率,少花钱多办事。 “体制内”为什么让人羡慕?钱多、事少、离家近,虽然略带调侃之意,但确实反映了老百姓对政府人浮于事、编制臃肿的负面看法。虽然这种情况近年来有所好转,但进步的空间仍然很大。

当然,转变不仅涉及法律的修改,更关乎全社会所有人意识的转变,这会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但也是中国向现代化法治国家转型必须补上的一课。只有完成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中国才能获得长久的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总结一下,减税降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地方政府钱少事不少,中央鞭长莫及的地方就有可能滋生乱收费。为此需要降低企业迁移成本、加强司法独立性、提高行政效率,修改法律的同时逐步转变社会全体成员的意识,完成中国向现代化法治国家的转型,使中国的崛起之路获得可持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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