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项税率下调了丨4月1日起执行
为企业“减负”的利好消息来了!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我省调整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从10%调整为9%。由此工程造价计算公式调整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其中9%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新税率从4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值税由10%调整为9%,不单是降低了增值税税率,衍生的其它隐形利益也会提高企业收益,比如附加税税费会相应降低,企业纳税额会相应下降,在同等营业额的情况下,企业利润会增加,起到为企业“减负”的作用。
此次税率调整前,如一个建筑业企业,工程税前造价3000万,工程造价=3000万×(1+10%)=3300万,增值税税额为3000万×10%=300万;新政后,工程税前造价3000万,工程造价=3000万×(1+9%)=3270万,其增值税税额为3000万×9%=270万;新政后节约的税金30万,税金相比之前的300万而言降低了10%。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王丹
编辑:曹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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