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205版)
2、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凤阳硅谷总资产7,121.15万元,净资产 6,634.99万元。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495.01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关联租赁: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 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 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 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按 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 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修订,符 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于2019年4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 第一节 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类投资品种。
5、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 第一节 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 投资类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 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保障股东利益。
四、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一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8年度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9年5月1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斌渊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 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 2019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公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总经理林金汉先生、独立董事刘金祥、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芹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560.00 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7,440.00 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营业部开设的613001040888882账户中人民币77,44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开设的1105020239278018890账户中人民币70,000.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72.00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86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人民币146,867.99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2,547.20万元的净额),其中:2011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40,473.8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409.56万元的净额),2012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12,511.98万元(扣除利息收入4433.48万元的净额),2013年已使用金额18,008.22万元(扣除利息收入378.61万元的净额),2014年已使用金额22,251.34万元(扣除利息收入3191.61万元的净额),2015年已使用金额45,745.4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 3,962.48万元的净额),2016年已使用金额7,874.1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61.35万元的净额),2017年已使用金额3.12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39万元的净额),2018年已使用金额0.00万元(扣除利息收入8.72万元的净额),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18年3月26日,公司将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账号:136801516010002062)8.72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全部投入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后,注销该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农业银行永红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4101040012456),同时于2012年1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12月7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一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628736059123456)、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60788)、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45678)和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36789)共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同时于2013年1月1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6月4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一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6686);同时于2014年7月1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一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8889),并将结余资金转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常州分行(账号:136801516010002992)。
2017年8月22日公司注销开设于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2018年3月26日注销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06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外,其他项目均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本期已终止,结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6月4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2018年度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账号:136801516010002062)8.72万元已全部投入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账户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是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下游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继续对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造成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公司在现有镀膜玻璃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为由于光伏行业严峻的市场环境,多晶硅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薄膜组件的价格与多晶硅组件比较已无任何成本优势,同时薄膜市场也未有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市场对薄膜电池关注度下降,薄膜市场的未来也成为未知数。为此,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决定不再进行TCO玻璃领域的深入研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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