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1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母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保险、医药、化工业务,其中保险业务收入占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7%,具体如下:
公司保险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进行。主要经营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全新理念,从政策层面确定了保险业高速发展的基础。中国的寿险市场集中度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按照2018年度原保费收入来计算,国华人寿在寿险公司中排名第十三位。
公司化工业务由全资子公司荆门天茂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主要产品为聚丙烯的生产和销售。聚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在汽车工业、家用电器、电子、包装及建材家具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报告期受行业产能过剩的影响,化工行业整体开工不足。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医药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主要产品为布洛芬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布洛芬属解热镇痛类药物。主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人民币元(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公司母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保险、医药、化工业务,其中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从事的保险业务收入占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7%以上,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国华人寿成为公司核心子公司。报告期,国华人寿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国华人寿主要经营指标
国华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提供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国华人寿已开设18家省级分公司、90家中心支公司等共计187家分支机构,覆盖区域保费贡献已超过了全国寿险市场的8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华人寿总资产17,077,920.17万元,净资产1,405,213.63万元,营业收入3,007,586.47万元,占天茂集团合并报表总收入97%;净利润205,503.08万元。
2018年,国华人寿在改善业务结构及产品久期的同时,同步优化公司的负债成本及其他费用,并一如既往地坚持稳健与收益兼顾的投资策略。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55亿元。国华人寿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总投资收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股息及分红收入+投资资产已实现损益净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2、13个月保费继续率=14个月前承保目前已实收期交保单保费之和/14个月前承保期交保单保费之和。
二、业务分析(一)寿险业务
2018年是国华人寿新十年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转型和优化成长的关键之年,公司继续坚持以人民的真实保险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保险姓保,以“紧跟时代、积极调整、全面提升、追求卓越”为核心发展思路,重点发展长期储蓄和风险保障型业务,做大期缴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推进公司发展转型。
2018年全年,公司实现总规模保费574.04亿元,同比增长17.33%,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原保险保费345.25亿元。全年新单保费同比增长11.92%,续期保费同比增长167.66%。2018年业务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业务规模保持持续稳定。2018年,国华新单保费同比增长11.92%,新业务增长稳定,续期保费同比增长167.66%,成为保费增量的主要来源。公司自2015年以来,连续4年新单保费规模控制在500亿元左右,继续坚持“适度规模”的总体原则。
二是各渠道协调稳步发展,互联网渠道有望成为转型重要突破口。公司全面搭建了银行代理、互联网、其他代理等渠道,形成了银行保险和互联网渠道为主、其他多种渠道作为补充的差异化经营格局。
三是业务结构优化初见成效。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环境变化,稳规模、调结构,在1季度完成全年主要规模计划后,全面启动发展转型,银行代理、互联网等多渠道重点发展长期期缴业务。全年期缴业务规模实现较快增长,其中长期期缴新单业务同比增长56.49%,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初见成效。另一方面,公司在业务结构、负债久期持续优化的同时,有效控制负债成本,公司负债成本在市场成本普遍提升的情况下仍保持基本稳定。
1、原保险保费收入按渠道分析
2018年银行保险渠道实现规模保费544.04亿元,同比增长17.32%,保持适度增长。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主动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阶段性的销售了部分万能险产品,原保险保费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银保自第二季度起全面启动产品结构转型,重点推动长期储蓄型及风险保障型业务发展,该类业务全年规模保费达成412.84亿元,其中长期期缴型产品保持较快增速,且呈现持续上升的良好态势,渠道业务结构有所优化。同时,银保外勤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8年末银保外勤人力为3010人,较年初增长66.76%,未来将持续加大绩优外勤队伍引进,全面助力长期期缴业务发展。
2018年,公司直销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7.34亿元,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司直销业务主要来自于互联网渠道,公司一直将互联网渠道作为未来业务的重要增长点,大力推进创新业务的渠道建设,2018年,在保持保费规模和市场地位的同时,渠道着力于向期交保障型业务转型,不断满足客户差异化的产品需求,进一步提升渠道内含价值。
2、原保险保费收入按险种分析
2018年,因市场及公司经营需要,阶段性投放万能险产品,整体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减少25.16%。公司规模保费574.04亿元,同比增长17.33%。
3、原保险保费收入按地区分析
2018年,公司超50%的业务来源于华东和华中经济较为发达和人口较多的地区。其中华东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00.10亿元,占总体原保险保费28.99%,主要源于山东、浙江、江苏、安徽;其次为华中地区,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86.74亿元,占比为25.12%。华北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78.47亿元,主要源于山西、河北;西南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47.40亿元,主要源于重庆业绩增长。
4、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二)资产管理业务
资金运用与管理是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公司自成立伊始就在各层级治理体系内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重点围绕以保险资金投资为中心的工作安排。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资金运用的主要部门,资产管理中心拥有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素养突出的人才团队,既能把脉市场总体发展趋势,又能敏锐洞察市场的波段性操作机会,在保证风险可控和资产负债匹配的前提下,以提升保险资产的投资收益率为重要任务。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和投资范围来规范保险投资资金的运作,始终秉承稳健的投资策略,一贯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重视资金投资的安全运作与收益水平,在保障客户利益和公司权益的基础上,寻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追求市场投资的超额收益。为有效降低资金运用风险并稳步提升整体投资收益水平,公司将保险投资资产合理分散配置至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类资产等监管机构认定的投资工具。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投资风险的控制贯彻于整个投资流程的始终,渗透到投资决策的各个环节,充分体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投资风险控制系统。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投资流程管理制度和风控评估体系,整个投资决策和评估工作做到一事一评,覆盖相应的固定收益类、不动产类、权益类、其他金融类等各领域投资,定期开展资产负债匹配和压力测试,确保各项保险资金运用在监管合规范围内进行。
2018年,公司投资资产规模及生息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截止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707.79亿元,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和独立账户资产余额后总资产1,631.34亿元,较2017年底增加457.03亿元。
1、投资组合情况
注:
1. 相关投资资产不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定期存款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
3.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产品、参股公司股权、股权投资基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4. 其他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资产规模为1,350.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70%,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收益增加和保险业务净现金流入。
截止本报告期末,定期存款占总投资资产比例为1.40%,占比较上年末减少1.95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投资策略的调整及部分投资资产到期。
截止本报告期末,信托计划投资占总投资资产比例为20.17%,占比较上年末减少4.71个百分点,主要是本年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适当降低配置信托计划。
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占总投资资产比例为0.97%,占比较上年末增加0.09个百分点;股票投资占总投资资产比例为5.47%,占比较上年末下降6.3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市场原因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所致。
截止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占总投资资产比例为13.47%,占比较上年末增加7.9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增加持有现金类资产,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他投资占总投资资产比例为28.62%,占比较上年末增加6.22个百分点,公司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所致。
从投资意图来看,截至本报告期末,贷款及应收款项较上年末微降3.52%,持有至到期投资较上年末下降30.8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长30.03%,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长19.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上年末增长189.63%,主要原因是公司总资产增加,投资资产总体增加以及资产配置结构调整所致。
2、投资收益情况
1、其他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2、计算总投资收益率时所使用的投资收益是扣除了回购利息及投资税金等支出后的投资收益净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93.03亿元,同比增加13.29%,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为6.69%,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的投资策略,保证投资收益的整体稳定性。
(三)专项分析
1、偿付能力状况
本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规定水平。
单位:万元
2、资产负债率(四)内含价值
1、国华人寿2018 年12 月31 日内含价值结果汇总如下:
2、有效业务价值
有效业务价值是指有效适用业务及其对应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中股东利益在评估时点的现值,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为支持有效适用业务相应负债的资产,折现率为评估时点的风险贴现率。
国华人寿2018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结果如下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8年3月12日,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方式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国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2018年11月21日,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方式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海南国华康养有限公司;
3、2018年8月13日,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方式设立全资三级子公司北京华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4、2018年11月15日,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方式设立全资三级子公司飞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2018年11月26日,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方式设立全资三级子公司上海恒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2018年5月,公司出售了荆门和程贸易有限公司、荆门天睿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天励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董事长:刘益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8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3号)核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5,604,7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39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5,604,700股,募集资金总额9,849,999,933.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6,865,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3,134,33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2-00013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用于收购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3.86%的股权、对国华人寿增资、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共计978,659.06万元。截至2018年3月14日,天茂集团募集资金承诺使用979,313.4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0,136.9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共产生利息823.60万元,发生开户费、手续费及询证费706.00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3月14日,公司已将在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4964012003)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20号)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144,5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1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1,434,599股,募集资金总额4,844,999,998.8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9,221,032.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05,778,96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2-00077号验资报告。
2018年度,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844,974,500.00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根据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且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8.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合计为174,522,636.77元。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4,000,000.00 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27,102.72元,全部存放于活期存款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2013年12月26日经本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南京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于2016年1月、2017年10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专户银行分别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1,434,599股,每股发行价格7.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44,999,998.8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9,221,032.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05,778,965.9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0月18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2-00077号《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天茂集团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11月1日,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增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于2017年10月18日到账。
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84,497.45万元用于对国华人寿增资,包括使用募集资金净额480,577.90万元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3,919.55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682.12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中的13,6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拟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赎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余额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账户余额82.12万元亦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净额为0元,尚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682.12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85%。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待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天茂集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09410100100525037)后续将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天茂集团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四、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使用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682.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919.55万元)484,497.45万元用于对国华人寿增资,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财务费用,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做出的,没有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682.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00%,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B2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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