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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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原标题: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参加人员;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账户管理;权益归属;基金管理;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方案的变更和终止;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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