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示并购重组委拟任委员20人,来自律所/审计的委员远少于发审委

融资政策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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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原标题:证监会公示并购重组委拟任委员20人,来自律所/审计的委员远少于发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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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梧桐小编

5月5日下午,证监会网站公示第七届并购重组委委员拟任人选共20人。早在2018年10月25日,证监会对第七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公示,当时公示的候选人共45名。相比本次公示的拟任人选,有25名候选人落选。

本次公示的拟任委员20人,只是法定上限40人的50%。这20人中,来自证监会的3人,来自证监局的3人,来自沪、深交易所的5人,来自国家部委、高等院校、证券公司、创投基金、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律所、会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各1人。

值得关注的是,相比第十八届发审委21名发审委员的来源,本届重组委拟任委员来源更显多元。除了两个委员会都有委员来自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以外,重组委还有来自国家部委、高校、证券公司、创投基金、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的,而发审委员没有一个来自这些主体。

本届重组委来自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各1 人,合计只有3人。而第十八届发审委21名委员中,来自律所的5人、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3人,共8人。这显然与并购重组审核更需要商业判断,而IPO审核更需要合法合规判断有关。重组委拟任委员中有1名来自资产评估机构,而第十八届发审委员中没有资产评估师,又与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比较重要有关。

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并购重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多于 40 名,其中证监会的人员不多于 11 名。并购重组委员每届任期 1 年,可以连任,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 2 届。并购重组委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会议的委员为 5 名。在审核会议上,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委员不得弃权,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 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 3 票为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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