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辟谣:农村养老保险不能补缴了,45岁以上多领3000元?真相是什么
辟谣:农村养老保险不能补缴了,45岁以上多领3000元?真相是什么
在09年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在农村中建立了新农保,引导着大家积极的参保,这样就可以在年老的时候享受着更多的养老金,生活的待遇也会随之提升。而在2014年合并了城乡养老保险,这样就可以努力推进养老待遇的公平。而在这些年里,很多的老人已经领取了这笔保障,虽说一个月领取的钱不多,但也可以缓解一定的压力,减轻子女的负担。况且基础养老金也会不断的上涨,这样领取的津贴也会逐年增加。
日前有文章称,2019年将会取消着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政策,对于那些已经45岁以上的人,每年可以多领3000元。其实这两句话都是谣言,通过混淆概念吸引别人的注意,但并没有事实的根据。笔者查找了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社会保险法》 ,就这些问题和大家探讨一番。
一、取消一次性补缴?
在2014年的时候,城居保就已经建立起来,在此之前年满60周岁的人,不需要进行缴费,直接就可以领取养老金。而如果距离缴费的年限在15年以内的,如果在60周岁之前不能缴满15年以上时间的,可以直接进行补缴,但补缴的年限只能在15年以内。而超过15年的缴纳年龄,比如说45岁以下的,需要按年缴费。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如果在60周岁之前没有缴满15年的时间,可以允许补缴。而城居保的政策如今并没有进行改正,原则上今后还是可以补缴的。但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在2016-2017年间的时候,很多省份开展了一次性缴纳城居保的政策。
比如说《关于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自愿补缴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表示,在2016年7月1号到2017年的12月15号止,可进行一次性缴纳,补缴的档次分为6个等级,最低5000元,最高3000元,其目的就是增加大家的养老金待遇,但不增加缴费的年限。各地的补缴政策并不同,并不能直接以取消补缴概括。
在 《社会保险法》 中确实取消"一次性缴纳",不过该调整是在2018年12月29号实施的,并不是2019年,时间上弄混淆了。
二、45岁以上多领3000元?
不知道原文作者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城居保分为基础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的档次不同,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不同,领取的养老金也不相同。而个人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总额除139计算而来,至于所有人多领3000元只是虚假加夸大而已。
因此大家一定不能被忽悠了,需要以当地的文件为准,这样才能得到最真实的答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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