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广安市广安区龙滩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

原煤及煤制品 / 作者:网络 / 来源:网络 / 浏览:177

20

2013-06

川水函[2013]531号

广安市广安区龙滩水库管理处:
你处报送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龙滩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省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000-20130411-000021)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龙滩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退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报告书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拟建的龙滩水库工程是《四川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的新建项目,开发任务为农业灌溉、乡村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总库容3081万m3,具有多年调节能力。该工程拟在广安区龙滩河与皮子槽河汇口下游约50m处新建龙滩水库,河床布置大坝,左岸山体内设取水隧洞,隧洞出口建有电站(1MW)。同意该工程在广安市广安区桂兴镇境内取渠江左岸一级支流龙滩河水,渠首设计引用流量3.31m3/s,年均供水量1805.6万m3,其中用于农业灌溉1366.1万m3,用于乡镇和农村人畜439.5万m3,隧洞出口水电站发电用水须服从灌溉、供水调度要求。供水范围包括广安区龙滩、广兴、观阁、代市、前锋、小井、光辉等乡镇,设计灌溉面积7.82万亩。
三、该工程采用筑坝引水开发方式取水,在水库坝址下游形成24.1km减水河段,坝址断面处多年平均流量1.0m3/s,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减水河段用水需求,应从水库坝址处下泄不低于0.1m3/s的水量保障减水河段综合用水需要。
四、修建龙滩水库工程将影响坝址下游减水河段内龙滩、高滩河、望溪、广兴等4个电站发电,广安区龙滩水库管理处已承诺对坝址以下4个电站进行相关补偿(见附件2)。请你公司在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前,与上述4个电站就取水影响事宜达成相关协议,并妥善处理库内龙滩煤矿生产巷道渗漏影响问题。
五、工程技施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复核并优化保障下泄流量的工程设计方案。
六、凭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批复文件、取水影响协议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直接向我厅申请取水许可。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和开工建设。
七、若该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以及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或者自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批准且需继续实施的,需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附件:
1.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龙滩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
2.广安市广安区龙滩水库管理处关于广安市广安区龙滩水库建设工程涉及减水河段受影响电站给予补偿的承诺

四川省水利厅
2013年4月18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市场商务

023-85238885

客服热线

400-008-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