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的通知(渝北府发〔20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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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

渝北府发〔2007〕6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2007年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大力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07年度继续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一)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关心支持农机工作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战略进行通盘考虑,研究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农业机械化任期目标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采取多种方式,逐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力度,以此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应鼓励发展农机大户、专业户、机耕机收服务队等农机服务组织,大力扶持引进、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和新技术,对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可再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

(三)进一步健全农机管理服务体系,落实专门农机人员,确保农机管理、推广、安全监理等职能落到实处。

(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农田机械作业道路、农田基础条件的建设与改造计划,大力组织开展好机插、机耕、机收、提灌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立农机推广示范基地,加大机耕、机插、机收、秸秆还田、果蔬保鲜、畜牧饲料等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完成区级下达的推广任务,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六)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良种与良法配套,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项目,培育农产品加工特色产业。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单位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水利农机局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对各镇街农业机械化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二)各镇街在2007年12月25日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区水利农机局。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出考核等级。对区级有关部门的考核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履行情况、基层满意程度作为考核依据。

(三)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设立两个奖励等级。年度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等奖;得分在80-90分的为二等奖。

四、奖惩办法

区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对目标考核获得一、二等奖的单位,区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年度考核在60分以下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干部在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发生重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所在单位评奖资格。

附件:1. 渝北区2007年农机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2. 渝北区2007年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渝北区2007年农机化目标任务分解表(表一)

农机总动力

(千瓦)

推广农业机械(台套)

机耕作业

(亩)

机械化插秧

(亩)

机械收获

(亩)

机电提灌维修改造

新培育农机

专业户(个)

微耕机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千瓦

双龙湖

5630

12

2

4900

220

600

2

双凤桥

9710

12

2

7600

310

950

4

回 兴

5010

4

1

2500

80

330

1

古 路

5200

9

1

4100

170

670

2

石 坪

4760

7

1

3500

170

600

2

王 家

5060

11

1

4500

220

650

2

木 耳

9110

15

1

6300

1000

330

1000

3

兴 隆

7640

18

2

10500

200

1000

340

1030

3

高 嘴

4180

9

1

6800

190

530

1

茨 竹

7140

12

1

7100

240

650

3

大 湾

4760

9

1

6200

170

670

2

华蓥山

4750

10

1

1

4500

200

1000

90

360

2

龙 兴

8820

10

2

11200

200

1000

320

930

4

合 计

81770

138

17

1

79700

600

4000

2850

8970

31

渝北区2007年农机化目标任务分解表(表二)

农机总动力

(千瓦)

推广农业机械(台套)

机耕作业

(亩)

机械化插秧

(亩)

机械收获

(亩)

机电提灌维修改造

新培育农机

专业户(个)

微耕机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千瓦

御 临

4460

11

1

1

6800

1000

160

550

2

玉峰山

6070

11

1

7900

1000

100

480

2

洛 碛

7870

15

1

7200

240

730

3

张 关

5680

10

2

5300

200

770

2

悦 来

5650

4

1

4500

120

450

1

石 船

7610

20

2

10200

200

1000

230

760

2

麻柳沱

4740

11

1

5000

110

410

2

统 景

10900

18

2

9400

200

1000

310

880

3

明 月

4290

11

1

6100

110

420

1

大 盛

5360

11

1

6900

130

480

1

龙 溪

800

龙 山

400

龙 塔

400

合 计

64230

122

13

1

69300

400

4000

1710

5930

19


附件2:

渝北区2007年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

考核内容

基本分值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一、农业机械化基

础工作

(10分)

1、把农业机械化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认真研究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计划。

4

2、建立了农业机械化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了专题研究农业机械化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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