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渝北区农业发展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渝北府办函〔2007〕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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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
渝北府办函〔2007〕9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渝北区农业发展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渝北区农业发展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光远 区委常委、区委农工委书记

副组长:魏 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充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陈中捷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宏 区农工办主任

李世伟 区农业局局长

王业苗 区发改委主任

龚华敏 区水利农机局局长

申正华 区林业局局长

刘章权 区粮食局局长

黄 政 区供销社主任

张启旦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农业发展贷款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培植壮大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领导小组下设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发展贷款管理办公室,由区农业局局长李世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业发展贷款管理日常工作。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组织机构 农业产业化 货款 通知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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